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業(yè)務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計劃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13名。招聘計劃詳見《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或國民教育本科以上學歷;
4.具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5.年齡滿18周歲(各崗位年齡上限詳見《崗位表》),年齡計算截止到公告發(fā)布之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崗位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其他招錄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4.有其他不適宜擔任法院編制外工作情形的。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自行到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樓(楚雄市茶花大道467號)八樓(813室)進行現場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和提交照片進行現場審核。每個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二)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在2021年5月6日至5月12日(星期日除外),每天報名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報名流程和要求
1.報名。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張到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樓(楚雄市茶花大道467號)八樓(813室)進行現場報名。
2.提交審核。報名資格審核采用現場審核方式進行,工作人員將根據報考者所填報名信息逐項對照崗位要求,以判斷報考者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如在報考過程中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材料不齊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取消該考生應聘資格。
3.領取準考證。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于考試前到報考單位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將以通知的形式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網站進行公布http://yncxzy.chinacourt.gov.cn)。參加考試時需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或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方可進入考場。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之比)。
(二)考點安排
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法律基礎知識等綜合理論素質,滿分為100分。報考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攜帶碳素筆,按準考證標明的考點自行前往參加筆試。
筆試分數將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網站進行公布http://yncxzy.chinacourt.gov.cn”適時公布。
(四)體能測評
報考司法警察協警崗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及相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合格后才能進入下一個程序。體能測評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和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后續(xù)通知。
(五)面試
面試由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采取網站公布信息、電話聯系等方式通知報考人員具體的時間、地點、測試方式、面試方式等。面試按招聘崗位1:2的比例開展。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
面試結束后,應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等額面試的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六)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根據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后續(xù)招聘程序。綜合成績出現相等的,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五、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體檢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六、考察
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在綜合成績基礎上,結合體檢、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招聘人員名單,采取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階段出現不合格情況的,僅在首輪出現不合格情況時遞補一次;公示后出現放棄情形的,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八、待遇和保障
編制外工作人員待遇和保障參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執(zhí)行。
九、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1.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jiān)測管理,參加現場報名、考試前3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做好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
2.按照《關于做好精準健康管理推進人員有序流動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fā)〔2020〕203號),有中高風險等級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跨地區(qū)流動時須持有到達目的地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能夠出示包含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綠碼,到達目的地后,在測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動。如無法提供上述核酸檢測陰性信息,到達目的地后應當立即接受核酸檢測或接受14天醫(yī)學隔離觀察。相關考生應自覺接受集中醫(yī)學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
3.考生領取準考證時應仔細閱讀并簽署《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度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在參加考試時交監(jiān)考老師。
4.考生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參加現場報名、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wèi)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5.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0.5小時到達筆試考點??忌M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碼”信息,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一)“云南健康碼”為綠碼的,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普通考場參加考試。
(二)“云南健康碼”為黃碼的,提供考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專用考場參加考試。
(三)“云南健康碼”為紅碼的考生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醫(yī)學隔離觀察證明、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專用考場參加考試。
(四)近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yī)學隔離觀察證明、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6.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7.對考前或考試時出現身體狀況異常,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由駐點醫(yī)護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考試條件的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yī)院就診排查。
8.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筆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筆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筆試資格。
9.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進入考點內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對于持“云南健康碼”綠碼的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可以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專用考場及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須全程佩戴口罩。
10.因疫情存在動態(tài)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試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將發(fā)布補充公告,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要求,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
11.考生應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其他事宜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2.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4.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督查部門對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
5.本公告由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件:
1.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崗位表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9日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 | ||||||||||
招聘單位全稱 |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 | 年齡 | 性別 | 學歷性質 | 學歷要求 | 職位專業(yè)要求 | 生源地或戶籍 | 其他招聘條件 |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 | 文秘 | 202101 | 4 | 18—28周歲 | 不限 |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 本科以上 | 中國語言文學類相關專業(yè) | 報考單位所在州 | 具有一定的行政綜合業(yè)務能力 |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 | 書記員 | 202102 | 4 | 18—28周歲 | 不限 |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 本科以上 | 不限 | 報考單位所在州 | 具有司法輔助工作能力 |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輔警 | 202103 | 2 | 18—28周歲 | 男 |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 大學專科以上 | 不限 | 報考單位所在州 | 符合人民警察錄用的條件 |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 | 財務 | 202104 | 2 | 18—28周歲 | 不限 |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 本科以上 | 工商管理類相關專業(yè) | 報考單位所在州 | 具有財務會計崗位工作能力 |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 | 檔案管理 | 202105 | 1 | 18—28周歲 | 不限 |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 本科以上 |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相關專業(yè) | 報考單位所在州 | 熟悉辦公室工作 |
來源:http://yncx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4/id/60127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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